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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6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就读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二、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时间

2026年9月(实际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学生申请流程

学生登陆学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sgl.gdut.edu.cn/)学工事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对照本人纸质材料内容如实填写相关选项。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年版)、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请参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附件3,以下简称《指标解释》)、《佐证材料准备相关说明》(附件4)。

)院校审核

经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及公示、学院审核、抽查核实及公示,学校组织交叉审核及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复核、公示,上报到广东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划线认定,认定结果经过院、校两级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不漏一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申请流程及申请时间、准备所需的佐证材料,做到按时申请。

(二)学院做好诚信教育。学生严格按照《指标解释》《佐证材料准备相关说明》如实准备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等情况将追回相关资助,并依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九条处理。

(三)自愿申请,诚实提交。原则上学生应自愿提出申请,不按时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但原建档立卡、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学生放弃申请的,需提供书面放弃说明(附件5)。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梁燕玲、崔晓娥

电话:020-39322619

邮箱:xsczdb@gdut.edu.cn

地点: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01室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年版)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

4.《佐证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5.《放弃说明》模板

6.《2026年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抽查记录表》

7.XXX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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