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6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就读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二、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时间
2026年9月(实际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学生申请流程
学生登陆学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sgl.gdut.edu.cn/)—“学工事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对照本人纸质材料内容如实填写相关选项。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年版)、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请参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附件3,以下简称《指标解释》)、《佐证材料准备相关说明》(附件4)。
(三)院校审核
经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及公示、学院审核、抽查核实及公示,学校组织交叉审核及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复核、公示,上报到广东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划线认定,认定结果经过院、校两级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不漏一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申请流程及申请时间、准备所需的佐证材料,做到按时申请。
(二)学院做好诚信教育。学生严格按照《指标解释》《佐证材料准备相关说明》如实准备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等情况将追回相关资助,并依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九条处理。
(三)自愿申请,诚实提交。原则上学生应自愿提出申请,不按时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但原建档立卡、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学生放弃申请的,需提供书面放弃说明(附件5)。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梁燕玲、崔晓娥
电话:020-39322619
邮箱:xsczdb@gdut.edu.cn
地点: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01室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年版)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
4.《佐证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5.《放弃说明》模板
6.《2026年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抽查记录表》
7.XXX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