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精准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有序推进2026—202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回执录入及后续管理等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全日制在校生、2026级新生。
二、贷款额度与用途
本科生是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20000元,研究生是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25000元。贷款资金优先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开支,严禁挪作他用。
三、办理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
2026年7月—9月上旬(以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二)方式
1.续贷: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其他贷款代理银行机构APP进行线上操作,也可以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其助学贷款代理银行现场办理。
2.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如果共同借款人无法到现场,可通过线上方式授权借款学生代其前往助学贷款受理点签约,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四、提交回执
(一)新生
2026级新生通过“迎新系统”的“绿色通道”填报相关回执校验码等信息。
(二)在校生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或其他贷款代理银行机构APP系统或留意短信信息获取回执校验码,且须于9月15日前及时在学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报相关回执信息,逾期未提交将影响贷款审批发放。填报方式有手机端和电脑端,具体操作如下:
1.手机端:通过扫下方相应二维码填报。

2.电脑端:登陆学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xsgl.gdut.edu.cn/)—学工事务—奖助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实际国家开发银行或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填报相关项目,按照贷款合同及回执认真、如实、准确填写贷款回执信息、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并上传相关回执照片或PDF。
(三)关于回执的说明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电子回执或通过短信获得回执校验码。
2.非国家开发银行:学生通过上述办法填报信息,并通过学院和学校审核后即可生成《广东工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回执表》签章版,学生自行下载,并根据其贷款银行回传此《回执表》。如果代理银行要求学生必须上传其银行出具的回执签章版,学生通过上述办法填报信息后,持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回执到所在学院办理学院签章。
(四)学院审核回执操作步骤
学院登陆学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工事务—学生奖助管理—学生奖助项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
五、结算余额查询
(一)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将学生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转到学校账户,将贷款余额直接发放到学生相关助学贷款代理银行账户。学生可留意短信或代理银行机构平台信息,或者登陆其助学贷款代理银行机构(支付宝、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及交通银行)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或“助学贷款”查询到账情况。如果未绑定相关助学贷款账户,需绑定相关助学贷款账户(可在贷款合同上查看相关助学贷款账户)。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准确填写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情况一:助学贷款代理银行将根据学生填写的应缴学费和住宿费总金额转到学校账户,财务处将陆续抵扣其学费和住宿费。
情况二:助学贷款代理银行将所有贷款金额转到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学生根据应缴学费和住宿费总金额转到学校账户,或者登陆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统一支付平台”缴纳。
六、其他说明
(一)应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可通过“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缴费查询。如果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存在多缴或重复缴纳的情况,财务处会将多缴或重复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退还到学生绑定财务处的个人银行账户。未绑定财务处账户的学生,请及时绑定学校账户。我校代发业务的承办银行是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学生绑定学校账户的银行卡须是广东省内的农业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一类账户银行卡,否则款项有可能发放不成功。
(二)升学读研、读博的学生需按新学籍身份重新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三)如果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个人资料维护”—“资助中心和就学信息”核实相关信息,学院、专业和学号可直接修改。
(四)学生应关注并绑定学校企业微信号,及时查收相关通知信息。(广东工业大学企业微信关注攻略网址https://nic.gdut.edu.cn/info/1029/1861.htm)

(五)谨防诈骗。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代理结算机构(支付宝、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其它助学贷款代理银行机构不会因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求借款学生支付任何手续费及其他额外费用,请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工作要求
(一)全体有需求学生科学规划,按时办理助学贷款,及时填报助学贷款回执信息,合理使用助学贷款资金。
(二)各学院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细致做好宣传引导与跟踪服务,做好相关审核工作,保障新学期学生顺利注册入学,保障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帮助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