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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到期合同本金回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回收工作是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现将我校开展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回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未结清的学生。截至7月8日,各学院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到期合同还款情况如下:

学院

到期笔数

已结清笔数

未结清笔数

结清率

机电工程学院

84

53

31

63.10%

自动化学院

95

70

25

73.68%

轻工化工学院

34

18

16

52.94%

信息工程学院

71

47

24

66.20%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65

45

20

69.23%

管理学院

64

47

17

73.44%

计算机学院

58

32

26

55.17%

材料与能源学院

63

41

22

65.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8

18

10

64.29%

外国语学院

16

14

2

87.50%

数学与统计学院

16

13

3

81.25%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31

29

2

93.55%

艺术与设计学院

91

63

28

69.23%

法学院

10

8

2

80.0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7

2

5

28.57%

经济学院

12

10

2

83.33%

生物医药学院

11

11

0

100.00%

国际教育学院

7

4

3

57.14%


二、还款流程

(一)本金到期还款:只还一次,偿还日为9月20日。

学生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当期应还贷款金额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等待系统年度批量扣款。

(二)灵活还款:全年除了每天22:30—24:00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均可还款。

2023年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在学生在线系统或支付宝小程序完成灵活还款签约后方能进行灵活还款;已签约的学生,随时申请随时还款,利息结算到还款申请当日。未签约的学生,无法进行灵活还款申请,只能将到期或逾期本息存入指定账户,待每月21日系统自动扣款。(灵活还款签约后不再适用月度逾期批量扣款,且不可回退为未签约状态,请慎重操作。)

每笔合同每天只能进行一次有效还款(待国家开发银行“ D+2”完成入账后,才能对该笔合同再次提请灵活还款),不影响借款学生名下其他合同的还款。

还款具体操作流程可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高校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若学生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切实负起责任,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同学、校友采用电话沟通、实地家访等多元化方式,精准对接助学贷款学生,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相关政策传达给助学贷款学生。让学生了解贷款违约对个人征信的影响,增强学生的征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依法履行合同。

(二)为确保贷款回收工作有据可查。学院催收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26年到期合同本金回收工作记录表》(资料另行通知)。

(三)各学院于9月4日前将《广东工业大学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到期合同本金回收工作记录表》电子表格及签章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db@gdu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梁燕玲、崔晓娥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