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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东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6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学生申请,年级小组及学院审核,学院之间交叉审核,学校审核,并且通过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认定等级,现将春季学期补充认定结果公示,具体情况可查阅附件或在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东座二楼公告栏查看。

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65日至11

人:梁燕玲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联系邮箱:xsczdb@gdut.edu.cn

联系地址: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东座202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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