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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2024学年补充认定困难本科生助学金的公示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15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工大规字〔202112号)精神,拟对264名通过2023-2024学年补充认定困难的本科生发放助学金,发放标准拟参考本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特殊困难学生2250/学期,比较困难学生1850/学期,一般困难学生1450/学期),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如实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619日至21

受理部门: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东十东座202室)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邮箱:xsczdb@gdu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