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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23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与推荐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辅导员。

、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截至2024年3月31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 学院推荐各学院推荐有意向申报者不超过1人202431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打包不超过10M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名纸质版及电子版

3.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电子版

4.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学校推荐。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崔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0

 箱:xsczdb@gdut.edu.cn,

附件: 2023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材料

 

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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