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23年“金明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在我校捐资设立“广东工业大学金明奖助学金”(下简称“金明奖助学金”),旨在鼓励大学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为优秀人才。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金明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标准及名额

金明奖助学金旨在奖励我校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的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设“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两类奖项,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奖项

等级

金额

(元/人)

名额

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材料与能源学院

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5000

2

2

2

二等奖

3000

2

2

2

三等奖

2000

2

2

2

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

一等奖

4000

2

2

2

二等奖

2000

2

2

1

三等奖

1000

2

2

2

合计(人)

12

12

11

注: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仅可选其中一类奖项申请;

2.“金明奖助学金”获得者将优先获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与就业机会。

二、申请条件

1. 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

2. 刻苦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3. 申请“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排名为该专业前28%以内,且获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4. 申请“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学生为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排名为该专业前40%以内;

5.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上学年没有任何违反校纪受处分记录;

6. 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7. 有意向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三、申请材料

1.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四、评选流程

1. 各学院及时告知学生,受理学生申请;

2. 各学院组织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金明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xsczdb@gdut.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学生《申请表》于1123日前报送至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202,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推荐

4. 学校汇总各学院报送的推荐名单,组织捐赠方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5. 根据学生意愿,学校推荐获奖毕业生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就业,组织非毕业生在寒暑假到公司开展实习实践;

6. 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老师,020-39322610


附件:

1. 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申请表

3. 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金明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