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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有关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3年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教育资助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在入伍当年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的款项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继续完成剩余年限学业的,分年度实施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对于考入高等学校后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分年度实施学费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的款项实行代偿。

  (二)直接招收为士官教育资助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的款项实行代偿。

  (三)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教育资助

  国家对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即退役入学学生),分年度实施学费减免。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申请一次。此次申请对象为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本科退役士兵学生。

  (五)不列为本项目资助对象的高校学生包括: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至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

  5.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

  6.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不追溯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之前。

  二、资助标准

  1.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本学段最高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但20221月前入伍、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的学生按旧标准执行,即本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后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资助范围内。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学期1650元。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直招士官学生: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个人基本信息手填或复印无效)。原则上补偿款将发放至学生绑定在学校财务处的银行卡中(一般是在读期间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填表时请填写该卡号,并确保该卡是一类卡(非一类卡请升级为一类卡),否则将不能发放补偿款。学生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2.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

  (1)《退役证》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退役入学学生需提交录取通知书一份,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一式两份(个人基本信息手填或复印无效),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如第二次申请学费减免的,使用《广东工业大学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续报申请表》

  (4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本科退役士兵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新生提供)或复学通知书(老生提供)一份、《广东工业大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二)相关要求及说明

  1.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此次仅申请2023-2024学年的学费减免,后续学费减免将分年度实施。

  2.申请学生请先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学校财务处(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02收费管理科)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名单和资助金额提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在1231日前统一发放。

  (三)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231016日前,逾期不报视同放弃申请。

  报送地址:大学城校区东十东座202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20239月5日